印顺导师:丙四 觀世間滅道
丙四 观世间灭道
丁一 正观缘起
戊一 缘起流转律
己一 无明缘行
众生痴所覆
为后起三行
一切“众生”,为愚“痴所覆”蔽,愚痴就是无明。无明是无知,对诸法真理,不能正确显了;真智的不能生起,就由他的覆蔽。这祇是指众生的认识不正确,把他看作生死的根源,还未发展到实际事行上去。这无明支中,也包括和合的五蕴身;约他不了因果、善恶、三宝、四谛种种事理,产生种种错误的认识,才特名为无明,并非无明能离一切而存在。
无明中最主要的,是不了缘起的性空。不了无自性空,就是我法实有的妄执;不了缘起,就不了知善恶因果的事相。事理都不明白,实为生死的根源。此无明,即不见我法性空的妄执,是烦恼障。因无明的蒙昧,不能解脱爱结,反而执常、执乐、执我、执净,引发种种爱欲。
在生命永续的要求下,“为后”有生命,生“起”爱、取相应的“三”业“行”为。三行,经说身业行、口业行、意业行,或罪行、福行、不动行。无明是知见的不正,行是意志的推动。由不正的知见发展下去,生存意志就以自我为中心出发,造作一切行业。无论你是好的不好的,永远是系缚。
佛菩萨所有业行,因事理的真知灼见,不生起贪染,不为盲目意志所策动,不为自我而造作,所以一切是纯洁的,不感受生死。
己二 行缘识
以起是行故
随行入六趣
以诸行因缘
识受六道身
由身口意的三业,“起”造罪、福、不动的诸“行”;“随”著所造的诸“行”不同,“入”于天、人、阿修罗、旁生、饿鬼、地狱的“六趣”中。是地狱的行业,就入于地狱趣;是饿鬼的行业,就入于饿鬼趣;……是天趣的行业,就入于天趣中。龙树说有六趣,这是顺于犊子系的;唯识家主张五趣,这是顺于有部宗的。因为“诸行”的“因缘”,就能感受六道的生死。为六道生死之前驱的,是识,所以说“识受六道身”。《解深密经》说:‘于六趣生死,彼彼有情,堕彼彼有情众中,或在卵生,或在胎生,或在湿生,或在化生,身分生起。于中最初一切种子心识成熟……’[A152],也就是这个意思。初入母胎的心识,也具有五蕴,不唯是精神的活动。没有名色,入胎识是无从立足的。不过在新生命的最初发现上,有取识的忽尔现前,为新生命的开始,所以特名为识支。这识是微细的心识?还是粗显的心识?龙树在《大智度论》说有细心,这识支应该指微细心识。他与唯识家所说的阿赖耶相近,但此唯重视他的结生、相续、执取根身;至于阿赖耶的重于受熏、持种,那就非性空者所必要的了。
己三 识缘名色
以有识著故
增长于名色
初生的心识,含有自我的生命爱,所以经中或称之为‘有取识’,本颂说是识著。因“有”这“识著”入于母胎的关系,在母胎中,心色和合的有情,就渐渐的“增长”“名色”。这就是说:由入胎识执持父精母血,而成为有生命的肉体——有机的生物。如实的说,没有识,名色就不能增长;没有名色,识也不能继续存在。心色和合是名色支,名是受、想、行、识的四蕴,色是色蕴。名中的识,是粗显的六识,不是微细的细心。所以经中说:‘识缘名色,名色缘识’[A153],由识而名色增长,由名色而识得存,二者相依相存,如二束芦,相依相持。这名色与识互为缘起,不是某一阶段是这样,从生到老死都是这样;缺少了任何一面,生命就要崩溃。就以我们现在来说:离了执持的心识,名色能不腐烂吗?离了窟也似的名色,心识能继续活动吗?这都是不可能的。不过,此处约特殊的意义说,即是约阶段说,在二十一天前叫识,到三七日后叫名色。名色位,是向人形完成发展而未完成的阶段。了解缘起,一方面要知道他的共通性,一方面也要知道他的阶段性。这是约阶段说,所以分位缘起中,没有说到识与名色的展转相依。
己四 名色缘六入
名色增长故
因而生六入
在“名色”不断的“增长”广大中,六根慢慢的完具,所以说“因而生六入”。为什么名色增长而六根完成呢?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的五根,是由色开发成的;意根是由名开发成的。在其间,还有微细的心识执持,也属于意根。六入,就是六根。不说根而说入,因为根是生长六识之门,所以叫入。入或译处,即是生长门义。
己五 六入缘触
情尘识和合
以生于六触
有部传说的分位缘起,说触是出胎后二、三岁中,接触外境的阶段。然依《阿含经》看:自入胎识至根具的六入,是人生形成而到圆满的阶段。自六入触至取,不能这样的分开,经中也没有明显的根据。生命活动,不论他是怎样的繁复,总不能越出起惑、造业、感果的三大阶段。能够具备和合的身心,六根完成,发展到认识境界,进达到实际事行,就是完成这三阶段。没有根身便罢,有了根身,天天是触、受、爱、取,时时是触、受、爱、取,没有一刻是离了这些的。识到触,是现实人生起惑造业的准备。向前望,是生命的果报;向后望,是惑业的先驱。六入缘触的过程中,是以六“情”、六“尘”、六“识”的“和合”,“生于六触”的。触本是一,因根取尘,根尘和合生识,识与根尘俱有触,识有六,触也就有六:眼识所生的触,耳识所生的触,……意识所生触。谈到触,有部说是三和生触,离情、尘、识三和外,有触的自体;经部说是三和即触,离了情、尘、识的三和,没有触的自体。在六识触境了别的触,有可意触、不可意触、俱非触等差别。这触的差别,不全是由外界环境决定的,也不单是以生理决定他。他在认识中,因根境关涉的因缘,此识触即有主动作用的。所以有可意、不可意、俱非触的发生,依佛法说,认识是不离情绪的。触还有明触与无明触,由无明触对境界认识不清,自己认为满意的,就生起可意触;自己认为不满意的,就生起不可意触;自己觉得无所谓的,就生起俱非触。这一切,都以识触自主的立场,去反应分别所感觉的境界。
己六 触缘受
因于六触故 即生于三受
六触触于六境,就生起六受:眼触所生受,耳触所生受,……意触所生受。六受中每一受有三受,所以说“因于六触故,即生于三受”。三受是由三触生,可意触生可意受,不可意触生不可意受,俱非触生俱非受,也就是平常说的苦、乐、舍三受。环境不适合自己的情意,就生起苦受;环境适合自己的情意,就生起乐受;中庸性的环境,就生起舍受。受与触的不同是:触是触对外境,外来的影响多;没有外境,触的作用不能生起。受是领纳,是内心的感受,内心的关系更大。他对外境感觉而来的境界,更以主观的心境去领受他。凡苦乐的情绪,以及喜怒哀乐,都是受的一种姿态。
己七 受缘爱
以因三受故 而生于渴爱
“因”有苦、乐、舍的“三受”,牵动内心,于是就对外境,“生”起热烈的“渴爱”。渴爱含有欲望要求的意思,这是属于意志的。有的说:苦受是瞋惑所使,乐受是贪惑所使,舍受为愚痴所使。其实,主要的还是爱,就是对环境得到领受后,没有生的乐求得,已生的乐求不失;已有的苦求迅速的远离,未起的苦希望不来——这都是爱。如瞋厌已生的苦,就与希望苦去相合;希望未来的苦不来,也就有瞋。瞋是贪的反面,没有贪也就没有瞋。不过,贪爱侧重在染著,恋恋不舍,所以多把他看成与瞋各别的。其实,这是缘起相待的,无爱即无瞋的,所以在缘起中,总名为爱。
己八 爱缘取
因爱有四取
“因爱”著生命的自体、三有的境界,所以就“有四取”的驰求。欲取,是对五欲境界的执取;我语取,是妄取自我为实有;见取,是执取不正确的主张;戒取,是妄以邪行为清净,为受生而持戒,求生天而持戒,这都落在戒取中。所以,由贪染心发生诸取,这都是要不得的。
从六触到四取,是有前后的。首对外境的接触而生起错误的认识;次由内心的情绪而生起苦乐的感受;后为渴爱自己所乐意,捐弃自己所不喜的;再则向自己所渴爱的,不惜牺牲的驰取追求。此说有这样的次第,但不可绝对分离。也决不能说触局限在二、三岁的时候,受局限在七、八岁的时候,爱局限在十四、五岁的时候,取局限在十七、八岁以后。这几支,是起惑造业的必经阶段;杀人要经过这阶段,布施、放生,也要经过这阶段。不见真理者,有意识的一切,无不经过此阶段。阿毘达磨师说:根、境、识和合有触俱生,当时也有受爱取,这一切是同时相应的。成实论师等,主张是前后的。其实都对。心心所复杂的和合中,在心识活动的过程上说,约强化特殊的说,这是触,这是受,这是爱,这是取,也显然有他的次第。了解缘起的相待性,这一切无往不通。
己九 取缘有
因取故有有
若取者不取
则解脱无有
触对境界而引起意欲的活动、爱著,或执取,造作种种的事行,就到达有的阶段。所以说:“因取故有有。”下一有字,是存在,是缘起支的一支。有说:此有是业,因为以爱取所引发的三业,构成业力的存在;由业力的存在,也就自然感得后有的生死,所以名为业有。经中都说因取有有的有,是欲有、色有、无色有的三有。取是身心的实际活动,造成未来三有自体的潜在,接下去就是未来生死(有)的到来。取的驰求,就奠下招感未来三有自体的动力。要求不感未来的生死,除非不取。假使能够“取者不取”,就可以“解脱无”有三“有”的相续了。断生死,是可从两方面说:一、生起正确的认识,生般若实相慧,破除生死根本的无明,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脱了。二、在现实的生命中,不起爱取的活动,不构成后有的力量,割断爱索的羁绊,杜塞执取的奔驰,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脱了。其实,这还是一件事。要不取著,唯有般若的明智现前,洞彻诸法的事理,才能不取,不取就不著。‘离无明故,慧得解脱;离贪爱故,心得解脱’[A154],就可以解脱生死了。
己十 有缘生
从有而有生
有了三有自体动力的存在,在各种因缘的和合下,就“从有而有”未来新生命的“生”起了。从有有生,与上‘识受六道身’[A155]的意义是一样的。不过,‘识受六道身’,是由过去的行业,牵引受生心的识,完成现实的生命;‘从有而有生’,是由现在的业有,到未来世受生而已。
己十一 生缘老死
从生有老死
从老死故有
忧悲诸苦恼
如是等诸事
皆从生而有
有了生,就必定要老;有了老,自然是要走上死亡的路上去,所以说“从生有老死”。有“老死”的变异,就“有忧悲诸苦恼”的事发生。其实,不一定要老死才有忧悲苦恼,在一期生命的演进中,都有忧悲苦恼的;不过在生命发展的过程下,因老死而产生的忧悲苦恼,特别显著就是了。忧是忧愁,悲是悲痛;苦是身上的,恼是内心的。印度的学者,以及佛法的寻求解脱,都是鉴于忧悲苦恼的逼近而发动的,这描写了人生生命发展的一切活动。但这些事情,怎么样有的呢?“如是等诸事,皆从生而有”的。有蕴界处和合的生命现起,这些苦迫也就必然的来了。
己十二 总结
但以是因缘 而集大苦阴
印度的外道们,说人生的一切生命现象,都是从自我梵天造作的。佛法不承认有这些,这唯是惑业苦的因缘钩锁,“但以”此十二支的“因缘”,“集”起老病死苦等无量困恼的“苦阴”。苦阴,即是阴界入和合的身心。此十二支中,从识到有,是详细的叙述现实生命(果)的一切发展,以及造作未来生命(因)的业力。过去的、未来的因果,都很简略的说了一点。从未来的生死,看忧悲苦恼的诸事,是以生为最初动力的;从现在的生命,看忧悲苦恼的诸事,是以识为开展先导的。解脱生死,就不这样。从过去看现在,是以无明为本。从现在看未来,因识对境,与无明触俱,昧于缘起,不能明确的晓了前境,味著所取的三有境界,所以就生起苦乐的感受,爱染也随之而来。有爱就有取,有取就有有。所以从现在看未来,是以触受爱取为动力的,特别是爱取。怎样解决生死?扼要的说,不从过去的无明下手,因为过去的已感受现实的生命,解决他也来不及。唯有从现在的境界上,生起正确的认识,不起我爱法爱,不生我执法执,不造新的业力,这才能杜塞未来生死的源流。识是无始相续的苦果,生是未来苦果的先声,所以解脱不以识与生为本。虽这么说,现在触境起受中,就有无明在,所以遍历三世,也每从无明灭说起。无明灭与爱取灭,不能把他分开,才对。
戊二 缘起还灭律
是谓为生死
诸行之根本
无明者所造
智者所不为
以是事灭故
是事则不生
但是苦阴聚
如是而正灭
上面说的缘起流转,就“是”所“谓”“生死”。这生生不已的生死狂流,就是“诸行”“根本”。诸行,不唯是指为后起三行的三行,是指生命相续的一切。这一切,本来是缘起的,因无明的蒙蔽,不能正视这一切,不了解这一切本性空,所以生死的流转,是“无明者所造”作的;在有“智者”,是“不”会“为”这一切自己束缚自己的事的。《般若灯论》说:‘见实者不为’[A156],就是般若的智慧现前,见到诸法的实相,体悟一切法性空,他自然不会干这些事情的。本颂说智者不为,也不单是有智慧的人,实包含著般若智慧体悟空理、破除无明者说的。无明断了,诸行才不生。但怎么才能断无明?修智慧,般若现前,才有这功能。无明事灭了,诸行不生;诸行灭了,识就不生。这样的十二支,都在“以是事灭故,是事则不生”的原则下解消。破无明、了生死、入涅槃,不是有实在的无明可破,也不是有实在的生死可了,或有我得到解脱。“但是”和合从缘的“苦阴聚”寂灭不生而已,所以说“如是而正灭”。
缘起流转的还灭律,是大小乘共的。不过,小乘学者,急急于切断流转的这一面,证得还灭的那一面。从无我而入空寂,如不广观法空,每以为此是灭谛而已。大乘学者,必知生死就是涅槃,一切法性本自空寂,以寂灭即一切法的本相,不是离生死外而可有涅槃的。没有破无明,一切法如幻如化,无自性的缘有,不自觉知,所以就生生不已而众苦永在。破了无明,如幻的一切法,知道他是无自性,决不执这一切是实有的。缘起法本来如此,还复他本来如此,体现他本来如此,生死大事不了而了。一般小乘学者,不能综合性空缘起,以为缘起是缘起,空寂是空寂,所以就起种种法执,其实都是本性空寂的。大乘理解即缘起是性空,即性空是缘起,所以就体现流转是本寂、还灭也是本寂,而证入涅槃。为什么都是本寂呢?因为是本寂才能流转,是本寂才能还灭。假使不是本寂,流转不得成,还灭也不得成了。
观邪见品第二十七
正观缘起,即能远离戏论,这是般若大慧的妙用。前品已明正观缘起,这品就再辨正观所远离的。一般声闻学者,也说观缘起,常见、断见、邪因、无因等即能远离,才能入于还灭。但他们,每遣邪见而存缘起的实有,不知观缘起的所以能离邪见,就因为是性空的。性空,在胜义谛中,当然离一切戏论;就是在性空的缘起中,也能远离。真能离一切戏论,那必然是悟入缘起的空性了。《阿含经》说:何等是老死?谁老死?龙树解释为:何等是老死,显法空;谁老死,显我空。遍观十二支,一一支无不是显示我空、法空的。所以在缘起观中,邪见也是空无自性所离的。《十二门论.观作者门》,叙述裸形迦叶问佛:苦是自作否?他作否?共作否?无因作否?佛一概说不是。一分声闻学者,以为种种原因说不是;龙树菩萨说:这就是显示一切法空。所以,这不是大小乘的差别,是一分有所得的声闻学者,与性空者解说的差别。他们以有的遣除无的,离去无的,结归于实有,是他空派——以为空是无其所无,而不即缘起是空的。性空者即缘有以除自性,自性无而归于空,是自空派。所以,本品观邪见,即是《阿含经》的要题,也就是性空者的依据。众生有自性见,就著我著法,著我起我见,著法起法见。尤其有学问的,分别推求,起更多的分别见。诸见中,以我我所见为生死根本。正观缘起的时候,即以无此我见为观门。无我即无我所的,所以遍观一切法,法法是空的,不唯是我空而已。一分学者,听说无我,就以为离我有法,而执我空法有了。听说所取非有,就以为所取的外境界空而内心有,而执境空心有了。放此取彼,如猕猴的舍一枝取一枝,终不能见诸法真相。因此,唯有阐发一切法空,使心无所住,然后集中于一点,突破我我所见的自性蒙蔽,才不会舍一执一,也才能真悟诸法的实相。本品所破邪见,以我见的各种形式为主,若破我见,即一切见跟著不起了。佛破邪见,以当时印度为对象的。他们的执见虽多,总不出十四不可记或六十二见,重心即不解无我而起的诸见。虽是宗派的分别我见、法见,然以观门观破此种自我的自性见,也就能破一切众生所共的自性见了。如来破见时,说这不是,说那也不是,显示这一切是世间戏论,也就是显示法空。佛为适应当时的时代,破这种种邪见;现时代下的各种不同的邪见,假使知道他的病根所在,也同样可以缘起无我观破斥的。
邪见有通有别:凡是不正见,都可叫做邪见,这约通说。邪见是戏论的别名;根本的、分别的我见、法见,蒙蔽障碍真知灼见,不能见到诸法实相,不论是外道、凡夫,就是佛弟子,有了这种见,就是邪见。经说二乘人是眇目,即说他所见的不正。所以《涅槃经》说:‘若以声闻心言布施不可得,是名邪见。’[A157]平常说:身见、边见、邪见、见取、戒禁取,此五见中的邪见,是特殊的,也就是约别义说的。这邪见,指不信三宝、四谛,否认因果罪福,否认轮回及解脱等,是外道所起的不正见。本品说的邪见,主要的是我见、边见,就是以自我见为根本,引发或断或常的边执见。破除以自我为中心的我见,即明我空。破除了执实有所起的断、常见,就是法空。我法的邪见远离了,就是涅槃。〈观涅槃品〉中说:‘诸法不可得,灭一切戏论,无人亦无处’[A158],本论开端说:‘能说是因缘,善灭诸戏论’,就是观八不的因缘,离常断一异……的戏论,体现空性,正见诸法无我,便得入于寂静涅槃。这在大小乘都是一样的,所以把此二品,局判为小乘,实在不对!
丁二 远离戏论
戊一 叙见
我于过去世
为有为是无
世间常等见
皆依过去世
我于未来世
为作为无作
有边等诸见
皆依未来世
十四不可记中,如来灭后有无四句,已在〈观涅槃品〉说过。本品但叙述外人的八种邪见,加以破斥。从现在的自我出发,依于过去世,有常无常等的四见;依于未来世,有边无边等的四见。以现在“我”,观待“于过去世”中,是“有”呢?还“是无”?这有无的诘问,是疑不是见。疑是犹豫不决;见是坚固执著,有不可动摇的力量。必先经过犹豫的疑,才到达坚固的见。一个人不考虑到自身是什么,不会发生什么问题;一考虑到,是有?是无?亦有亦无?非有非无?问题都来了。一经决定,就坚固执著,说有决定是有,有的不是无;说无决定是无,无的不是有……。他们说无,不是无我,还是我见。以现在的我见,观待过去世,产生是无的见解。对“世间”,立刻也就发生是“常”、是无常“等”的边“见”了。世间,不定指山河大地,是指有情所依的五蕴、六处、六界,即对我存在的一切。起常、起断的见,都是考虑现在的我,在过去怎么样,推到五蕴的关系所下的决定。所以说:“皆依过去世。”有了有无的邪见,就不能见缘起法。理解缘起,知道世间是非断非常的中道,我见边见自然远离了。
以现在的“我”,观待“于未来世”,是“作”呢?是“无作”?作,是说现在的我,造作生死,起生死法,到后世去。不作,是说现在的我,不作生死,不起生死法,不到后世去。这作与不作,还是有与无。不过,有与无,约体说;作与不作,约用说。这样的推求,所以对未来世间,就生起“有边”无边“等”的“诸见”。未来生死,即现在的继续,是无边;现生解决了,不再流下去,是有边。这是由于考虑现在与未来世相续不相续所起的见解,所以说“皆依未来世”。
戊二 破斥
己一 广破
庚一 破有无作不作见显我空
辛一 破过去有我等四句
壬一 破我于过去有
癸一 别破
子一 约前我今我不一破
过去世有我
是事不可得
过去世中我
不作今日我
若谓我即是
而身有异相
若当离于身
何处别有我
离身无有[A159]我
是事为已成
以现在的我出发,考虑现在的我,在过去时是否存在。如现在的我,在过去就有,那过去的我,就是现在的我,今我昔我成为一个了。现在以不一,破斥他的今我即前我。
假定说:“过去世”中“有”现在的“我”,这“事”情不但是“不可得”,实也不可能,也无从证实。假定过去有我,这“过去世中”的“我”,是“不”能造“作今日”的“我”的。为什么?过去的我在天上,现在的我在人间;过去的我有智慧,现在的我是愚痴;有著很大的不同。所以过去我不起现在我,也就不能说过去世中有我。如以为:我体是一,过去的我就是现在的我,所以有天人智愚的差别,这是身体的改变。这是不可以的!这等于说有一个自我,在跑来跑去,时而生天上,时而到人间。“若”“我”还“是”这一个,“而身有”了“异相”,那所说的自我,不是离身而有了吗?可是,离身是没有我的。“若当”真“离于身”体,又那里“别有我”体的存在呢?“离”了五蕴“身”,没“有”自“我”的存在,“是事”在上面,“已”多次的“成”立过了。身,狭义说是身根;广义说是四大集合的有色身;再扩大点说,是整个生命的心色,与平常说五蕴身的内容相同。本颂是约后义说的。
子二 约即身离身无我破
若谓身即我
若都无有我
但身不为我
身相生灭故
云何当以受
而作于受者
若离身有我
是事则不然
无受而有我
而实不可得
这就是非蕴离蕴破。前一颂半,破即身我;后一颂,是破离身我。假定如上面所说,五蕴“身”就是“我”,那么,第一、身体是我,这等于说离了身体,就根本“都”没“有我”。第二、依身体有我,“身”实在“不”就是“我”,因为“身相”是有“生灭”的;而所说的我,是常住不变的,是轮回的主体。怎么五蕴的“受”法,当“作”“受者”的我呢?五蕴法与受者我,不即不离,怎么能把那不是我的认为我?假定见即身是我不成,又说“离身有我”,这“事”也是“不”对的。因为“无”有五蕴的“受”法,“而”说“有”受者“我”,这受者我“实”在是空虚的幻想,没有他的自体“可得”。
癸二 结显
今我不离受 亦不但是受 非无受非无 此即决定义
外人以我为实有自体的,所以讨论到过去有没有,就困顿不通。不知道我是不离五蕴身而存在的,离了五蕴身就不可得,所以说:“今我不离”五蕴身的“受”。我不离受,然而受蕴并不就是我,所以说“亦不但是受”。这就是说五蕴和合而有的我,是有缘起的假我,在世俗谛上,确是可以有的;不过胜义观察自性,才不可得的。说一切有部等,听说依缘五蕴计我,以为我是主观的行相颠倒,所缘的是五蕴而不是我。他并不了解缘起义,不了解有缘起假我,所以以为只有五蕴。本颂说亦不但是受,即是破除他的错见。同样的,五蕴等缘起的假有,说他空,不是没有;所以受不离我,也不但是我。我与受,相互依存,不即不离,是缘起的,是假有的。所以说:“非”是“无”有“受”,也“非”是“无”有我,不过是求他的实体不可得罢了。如花瓶,是物质的泥土,经过了人工造作而有的。离了泥土,没有花瓶,但花瓶也并不就是泥土。泥土是瓶因,也是不离瓶而有泥土,但并不就是瓶。依因而有的,不就是因,但求他的实体是不可得的。这缘起的基本义,也就是性空者所确见的因果“决定义”。缘起是这样的,不理解,所以戏论纷纭。如唯心论者说:一切法的存在,是依心不离心的存在。他就剥夺了物质不即是心的特性,以一切法为自心的开展,离心就无有一物。唯物论者说:一切法依物而存在。当然,精神是不离物质而存在的,然而,他忽略了不即物质的精神特性,于是乎把一切法建筑在物质上,以为离物就无有一物。两大思想的矛盾,不过是不能尊重事实,不知依因者不即是因的缘起相对性。又如有人说:离开全体无有部分。部分是在全体中的,离统一的全体,就没有部分。有的说:全体是部分的综合,离部分就没有全体。这或者重差别,或者重统一。一分佛学者,主张五蕴是差别事,我是和合假有的;把统一的我,成立在差别五蕴中,就以为只有五蕴没有我。有的外道,把差别的色心,成立在统一的我中,就以为自我是一切的一切,一切从自我中发现。这种都是走到偏激的一边,实在是不对的。不知缘起的一切因果法,都是假名,不就是因,也不离因;不就是果,也不离果。因果的存在,尽管没有自性,但各有他的假相、假用,不失他的特色。所以,因果、人法,统一、差别,全体、部分,一切的一切,都是缘起相待而成的。在缘起相待的原则下,而一而异,而我而人,而因而果,……假名相的一切,都宛然存在。这是性空缘起的世俗真义,不如一般恶取空者,以为空是什么都没有了的。
壬二 破我于过去无
过去我不作
是事则不然
过去世中我
异今亦不然
若谓有异者
离彼应有今
我住过去世
而今我自生
如是则断灭
失于业果报
彼作而此受
有如是等过
先无而今有
此中亦有过
我则是作法
亦为是无因
上面破外人过去世的我不作今日我,说明昔我今我的不一。于是外人又转计说:那么,现在我不是过去我,过去我也不是现在我;现在的我,于过去世中无有。现在是现在的我,过去是过去的我,这又犯隔别的过失了。如“过去我不作”现在我,现在我不是过去我,“是事”是“不”对的。说“过去世中”的“我”,“异”于现“今”的我,也是“不”对的。为什么呢?假定说是“有异”的,那就应该“离彼”过去的我而“有”现“今”的我了。过去的“我”,应该“住”在“过去世”;现“今”的“我”,在过去我以外,“自”己“生”成,这才可说是有异。然而,今我昔我各各差异,就堕于“断灭”,“失”去自作“业”自受“果报”的意义了。现在没有作业的我受果报,过去作业的我反而不受果报,这是“彼作而此受”,实“有”破坏业果“等过”失。再说,现在的我,过去世中原“先”是“无”的,到现“今”才“有”。这样的理论“中”,也是“有过”的。因为,现在的“我”既“是”先无今有的所“作法”,所作法就不能说他是我,因为是无常的。又,现在的我,既然过去世中是没有的,那就“是无因”而有了。有此种种过失,怎么可说我于过去中无呢?
壬三 破我于过去俱非
如过去世中 有我无我见 若共若不共 是事皆不然
像上面说的“过去世中有我”见,或过去世中“无我见”,都不得成立。那再进一步的说亦有亦无我的“共”俱,非有非无我的“不共,是事皆不然”,是不须再为广破的了。
辛二 破未来作不作等四句
我于未来世 为作为不作 如是之见者 皆同过去世
以现在我观待过去世,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。以现在的“我”观待“未来世”,因现在造“作”而有未来的我吗?“不作”而别有未来的我吗?亦作亦不作?非作非不作?这些邪“见”,“皆同过去世”中有我无我是一样的不得成。从现在看过去,有呢?无呢?如从过去看现在,即是过去我作今我呢?不作今我呢?这种从前望后,如推论到现在与未来,即是现在我作不作未来?过去是前,现在是后;现在是前,未来是后;前后的关系相同,过失也相同,所以不再一一的指破。
庚二 破常无常边无边见显法空
辛一 破常无常见
壬一 破常见
若天即是人 则堕于常边 天则为无生 常法不生故
常无常见,是依我在过去的有无而起的;边无边见,是依我对未来作不作而起的。现在先观破常无常见。根本的自性见,是我及世间常、我及世间无常,我及世间有边、我及世间无边。亦常亦无常、非常非无常,亦有边亦无边、非有边非无边,是从根本见上开展出来的。
天身、人身,是缘起的假和合。依我而明法,所以说天身、人身等。此中说天、说人,不约我说,是指果报法说。所以,除此等见,即是法空。假定“天”的五蕴身,就“是人”的五蕴身,这就“堕于常边”。因为拿现在的人身,回观过去的天身,前后五蕴是完全一致的;一,就堕于常边。如真是常的,那过去的“天”身,就应该是“无生”的,因为无常是生灭的,“常法”才是“不生”的。依天例人,人也是无生的,因为天即是人;常住不变,必是不生的。这里不说人,单说天,是约过去所起见说。
壬二 破无常见
若天异于人 是即为无常 若天异人者 是则无相续
假定说天人身完全不同,“天”身是“异于人”身的,那又“是”落于“无常”的一边了。因为天身在过去,人身在现在,过去的不到现在来,现在的不是过去的延续,这不是无常断灭是什么?所以说:假定前蕴的“天”身“异”于后蕴的“人”身,也就“是”“无”有前后“相续”的意义了。相续,是要彼此有联络,如二者截然不同,毫无共同性,这怎么能够相续呢?
壬三 破亦常亦无常见
若半天半人 则堕于二边 常及于无常 是事则不然
外人见常无常不得成立,就又生起这样的观念:在一个五蕴身中,具有天身,也可以有人身。就是天的业果成熟了,天身这一部分现起,人身的一部分就隐;人的业果成熟了,人身一部分现起,天身一部分又隐起来了。不是说在同一时候,一半天身,一半人身。这样,就可以解决困难了。现在的人身,不是过去的天身,所以没有常住的过失。现在的人身,在过去的天身中具有,所以又没有无常的过失。然而,这还是有过失的。假使真的“半天半人”,这是“堕于二边”的。天的果报身显,人的五蕴身隐,这是无常见;人的五蕴身在天的果报中具有,这是常见。自性见,是一一各有自体的,这样就是这样,不是相依相待成的,所以不堕常见,就堕无常见。说亦“常”亦“无常,是事”是“不然”的。
壬四 破非常非无常见
若常及无常
是二俱成者
如是则应成
非常非无常
法若定有来
及定有去者
生死则无始
而实无此事
今若无有常
云何有无常
亦常亦无常
非常非无常
主张双非的,不是黑漆一团的不可说,就还是常无常见,不过说得漂亮些。非常就是无常,非无常就是常,好像不加肯定,而心目中还是老套。这非常非无常,是对亦常亦无常立的。假使“常及无常”“二”者,是可以“成”立的,那么也许“应”当“成”立“非常非无常”;亦常亦无常既不得成,非常非无常又怎么能够成呢?以现在观过去,由过去到现在,过去是去,现在是来。来去,约缘起假名说,是可以的。如定说“法”决“定有来”,决“定有去”,有来去的实性,那就是“生死则无始”了。但事实上,“实无此事”。来去决定有,为什么生死就无始呢?来有所来,去有所去。一直向前追究他的来处,找不到他的起初,就落于无始。来去是有时间相的,时间相怎么可以说无始?佛不也是说生死无有始吗?论主说:有始无始都是邪见。有始犯无因过,无始犯无穷过。可是,众生都欢喜找个起头、元始,找不到了,就妄立一法,如神我、心、物等为元始。如来为对治这种戏论,所以就说无始。这无始是对有始说的,意思说无有始。有始不可得,无始也就无有。说有实性的无始,这才有无穷过。在中道正观中,始性不可得,不妨说无始的。最后,又综合的批评说:现“今”没“有常”,怎么会“有无常”?没有无常,怎么会有“亦常亦无常”?又怎么会有“非常非无常”呢?
辛二 破边无边见
壬一 破有边无边见
若世间有边
云何有后世
若世间无边
云何有后世
五阴常相续
犹如灯火焰[A160]
以是故世间
不应边无边
若先五阴坏
不因是五阴
更生后五阴
世间则有边
若先阴不坏
亦不因是阴
而生后五阴
世间则无边
世间是有情的身心,身心在三相时劫的迁流中,所以叫世间。有情世间的五阴身,到某一时候结束,与后阴截然不同,这是有边。又,从此生死已尽,也是有边。此中破前者。前一五阴身完了,后一五阴身又继续下去,这是无边。前一五阴延续下去,这也是无边。今破后者。生死尽的有边,相续的无边,假名中有。前后截然不同,或前阴无限的延续,是外道妄见,假名中也是没有的。假定“世间”是“有边”的,怎么能够“有后世”?假定“世间”是“无边”的,又怎么能够“有后世”?有边所以没有后世,因现在五阴完了,与后阴无关,失去相续的意义。无边所以没有后世,因现有的世间无限发展下去,后后世间,就是前前世间,所以后世也建立不起的。如分别前后,这其间必有他的不同。
“五阴”世间是“常相续”的,不是即前为后,也不是前后各别的完全脱离关系。“如灯火焰”,一直维持下去,是他所依的油炷不息的放射。看起来好像是前后一体,没有两样,其实前一灯焰不是后一灯焰,后一灯焰不是前一灯焰。流动的灯焰,没有一念住而又能相续,离前一灯焰就没有后一灯焰,所以又不能说前后焰是别体无关的。这相似相续的灯焰喻,各学派都采用,以成立非有边亦非无边的不一不异的相续。不过,不以缘起假名说,说有实在的法念念生灭,必然发生困难,无法成立。诸法缘起假名,犹如灯焰,相依相续;前焰非后焰,而后焰又是不离前焰的。所以在假名缘起中,前后都有,又都是无自性的。这样,前焰后焰各各成立;前后的灯焰间,有边不可得,无边不可得。所以说:“以是故世间,不应边无边。”本颂直依佛法缘起假名的相续义,以显出外道说的错误。
后五阴的生起,因先五阴?不因先五阴?又先五阴坏了才生?还是不坏而生?假定是“先五阴”的自体“坏”了,坏了就没有,“不”能“因”坏了的先“五阴,更生”起“后”来的“五阴”。这样,“世间”即不能相续,成为“有边”了。如“先”五“阴不坏”,即先者存在不失,这当然也“不因”这不坏的先五“阴”,“生”起另一“后”有的“五阴”;一人那里有二五阴呢?后五阴,不能是先来无限制的延续,所以说“世间则无边”。此二颂,可见执有自性的世间,说坏说不坏,都堕在边见中。
壬二 破亦有边亦无边见
若世半有边
世间半无边
是则亦有边
亦无边不然
彼受五阴者
云何一分破
一分而不破
是事则不然
受亦复如是
云何一分破
一分而不破
是事亦不然
亦有边亦无边见,是说世间一半是存在,一半是不存在。存在的继续不断的存在下去,这是无边;不存在的到某阶段结束了,这是有边。假定“世”间真的一“半”是“有边”,一“半”是“无边”,那世间就成为“亦有边亦无边”的了。可是事实上,并没有这回事,所以说“不然”。有边无边,是约前后生命发展上讲的。若就五蕴和合上讲,叫做受者;就五蕴的差别上讲,叫做受。“受”“者”,说他“一分破”,“一分而不破”,这“是”“不”可以的。“受”法也是这样。性空者说:受者是假名,受法也是假名,他不息的演变,但不能决定说一半破、一半不破的。如我是随所依的五蕴变化而变化的,在这演变中,五阴息息的变,我也息息的变。前我后我不是常住一体,而他的某种主要因缘未变动以前,他就现出安定统一的形态,看来如此如此。他离却因缘不存在,所以实际是依因缘的变动而变动。他是缘起的,所以有相待性;似乎有变、不变,而他实是念念统一的,前前非后后的,也不能说半变半不变。此意别当广说。
壬三 破非有边非无边见
若亦有无边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无边 是则亦应成
非有边非无边见,依上亦有边亦无边而建立的。如“亦有”边亦“无边”“二”者,是可以“成”立的,“非有非无边”也“应”当可以“成”立。如上所说,亦有亦无边是不成的,所以非有边非无边也不得成。
己二 结呵
一切法空故 世间常等见 何处于何时 谁起是诸见
上说的诸见,是从自性见而生起;不合缘起假名,也是因为不合无自性义。本颂,直接的揭示法性空义,总遮一切。在“一切法”的毕竟性“空”中,“世间”是“常”,是无常,亦常亦无常,非常非无常“等”的诸“见”,都是错误的。如悟人法空,或了解依法性空而假名建立的世间,知道一切缘起是无自性的,无自性的缘起世间,有什么常、无常可说!也自然不会有此等邪见。依假名缘起,通达缘起法性空,性空不坏缘起。空间上,无论是在“何处”;时间上,无论是在“何时”;也不论是什么人,决不会起这些执见。所以说:“谁起是诸见!”也可以说:一切法性空寂中,更有何处、何时、何人可说,而能生此等邪见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