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04 人间佛陀 - 世间世间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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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,佛与弟子们在祇树给孤独园中。佛陀告诉弟子:“一般人都从事著一些世俗的共识行为,以便能过生活,甚至是发大财。这些是世俗的共识,大家都认可。就如大家所共识的,我也随俗而用。我不会在这些共识上特意和大家唱反调而显出自己的特别。例如吃饭的器具,有些地方称为“碗”,有些称为“钵”、“瓫”、“盆”或者“盂”等等。这些世俗的共识,就如大家所知道的,我也是如此的使用。为什么呢?我不会在这些共识上刻意和大家唱反调而显出自己的特别。然而,世间中一切世俗事物的真相,唯有我自知自觉,并为大家显示、说明、开导。一般人就像是瞎子一样,对这些真相是完全看不见的,对这些无法见到事物真相的人,我又能拿他们怎样呢?
比丘们!什么是我所自知、自觉,并要说明给大家知道的世俗事物真相呢?即是:色是无常、是苦、是变异之物,这就是世间中一切世俗事物的真相。就像色一样,受、想、行、识也是无常、也是苦、也是变异之物,这就是世间中一切世俗事物的真相。比丘们!这就是我所谓的世间中一切世俗事物的真相,唯有我自知自觉,并为大家显示、说明、开导。”
【原文】《杂阿含》38 经(T2, 8c)
如是我闻:
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“世人为卑下业[1],种种求财活命而得巨富,世人皆知。如世人之所知,我亦如是说。所以者何?莫令我异于世人。
“诸比丘!譬如一器,有一处人名为揵茨,有名钵,有名匕匕罗,有名遮留,有名毘悉多,有名婆阇那,有名萨牢[2]。如彼所知,我亦如是说。所以者何?莫令我异于世人故。如是比丘!有世间世间法[3],我自知自觉,为人分别、演说、显示,知见[4]而说,世间盲无目者不知不见;世间盲无目者不知不见,我其如之何?
“比丘!云何世间世间法,我自知自觉,乃至不知不见?色无常、苦、变易法,是为世间世间法;受、想、行、识,无常、苦、变易法,是世间世间法。比丘!是名世间世间法,我自知自见,乃至盲无目者不知不见,其如之何?”
佛说此经已,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。
【析辨】
这个经告诉我们,佛陀不是一个索隐行怪的人,其教学方法也不是特立独行,故意和这个世间唱反调。佛陀只是认识证悟到了世间的真相,并想要引导大家一起悟解世间真相而离苦得乐。所以,世俗的一般共识,佛陀也承认其存在而随顺运用。比如,在一个文化地区所共用的语言,佛陀会正确合理地用它来教导这个地区的弟子。再如,一般世人认识中,街上有车、有人、有房子等等,佛陀所见也是如此,所以佛陀不会刻意否定而显出其独特。依缘和合的一切存在,是世俗的共知,我们不能去否定它。佛陀只要我们了解,这缘起和合的一切事物,没有一个存在不变的本质。所以是无常变异的,无我的,不应去执取。
在中国所发展出来的禅宗中,有些非常独特的教导法:如师父讲一些表面上言不及意的话,让弟子们去参,称为“参话头”。再如一些袓师用惊吓、打骂、踢打等等的方法来让人开悟。这些都是祖师们在特殊状况下所用的特别之法,非一般人能用[5],决不能将其当成佛陀所教授的正常之道。现代部分学佛者,常喜欢模仿禅宗祖师,做一些异于常人的行为,讲一些惊人的话。仿若不这样,就会让人觉得他没修行,境界不高。导致社会上有许多人对佛教产生误解,总觉得不怪就不叫修行,就是没有修行。反观佛陀当年质朴无华的言行,我辈岂能不警悟。
- ↑ “卑下业”指相对而言比较无法感得殊胜果报的行为,如《顺正理论》卷31言:“下地眼根不见上色,是卑下业所感果故,虽欲见上而无见能。”(T29, 520a)在此经中,相对于修清净出世行而言,“卑下业”指的是一般世间人的职业和从事的工作、行为。
- ↑ “揵茨”(
katcchu
),意为“小钵”。“钵”(patrā
),装食物等的用器。“匕匕罗”(pipīlika
),本为“黑蚁”,但此有“收集”之义。遮留(bhāj
);“毘悉多”应为“婆私吒”(bhājaka
);“婆阇那”应为“婆遮那”(bhājana
),以上三字都有“应量器”或“受施器”的意思。“萨牢”(śarāva
),译为“盂”。以上这些名称都是印度不同地方对盛食物器具的不同称呼。 - ↑ “世间世间法”一语,巴利文为
lokelokadhamma
,loke
是位格,dhamma
(法) 是“事物”的意思,所以整句是指“于世间中的一切(世俗)事物”。为了顺于现代语言的表述法,笔者用“世间中一切世俗事物的真相”来表达。 - ↑ 知见:知道、见到。狮子吼站
- ↑ 六祖惠能大师对神秀大师的徒弟说:“汝师戒定慧接大乘人,吾戒定慧接最上乘人。”(《六祖坛经》第八品“顿渐”)可见禅宗的教法不是对一般人所讲示的,不能做为诸佛常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