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 第486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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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聞: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若於一法,生正厭離、不樂、背舍,得盡諸漏,所謂一切眾生由食而存[1]。復有二法,名及色。復有三法,謂三受。復有四法,謂四食。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。復有六法,謂六內外入處。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。復有八法,謂世八法。復有九法,謂九眾生居。復有十法,謂十業跡。於此十法,生厭、不樂、背舍,得盡諸漏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[2]。
- ↑ 一切眾生由食而存:是否可通俗地理解為「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」?
- ↑ 一如雜阿含經 第485經中提到的概念,這一法至十法只是分類或觀察角度上的不同,彼此之間不會互相抵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