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01 四聖諦 - 三轉四聖諦
雜阿含經 第378經 | 雜阿含經 第380經 |
3.12 缘起法 - 不實來去 | 4.02 四聖諦 - 正法要 |
佛剛成道不久,住在波羅㮈鹿野苑中仙人住處。這時,佛陀告訴五比丘:「這是苦聖諦,你們從來不曾聽聞過,應當要深深地思惟,如此就慢慢能生起真實的智慧。除苦聖諦外,還有苦集、苦滅、苦滅道聖諦,這些也都是你們所不曾聽聞過的道理,要好好思惟,如此就能開智慧。」
佛陀接著說:「苦聖諦即人生是苦,你們要真實了解、肯認;苦集聖諦即是苦的原因,你們應當要去斷除;苦集滅聖諦就是滅除苦因的境界,你們要去體證;苦滅道聖諦即是滅除苦因的方法,你們要去實踐。」
佛陀再說:「人生是苦,我已確知,並已從中出離。苦的原因我也已經知道,而且也已斷除。苦因滅後的境界我已知道,而且也已真實的體證。最後,滅苦因的方法,我不但已知道,而且也已經完全實踐。」
佛陀最後說:「比丘們!我如果對這四聖諦的三轉十二行相沒有真實的了知體證的話,我就不會在這一切的天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等等的聞法眾中,宣稱我已證得無上正等正覺。」
【原文】《雜阿含》379 經(T2, 103c)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波羅㮈鹿野苑中仙人住處。爾時,世尊告五比丘:「此苦聖諦,本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[1]。此苦集、此苦滅、此苦滅道跡聖諦,本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」
「復次,苦聖諦智當復知,本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,苦集聖諦已知當斷,本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,苦集滅,此苦滅聖諦已知當知作證,本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,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諦已知當修,本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」
「復次,比丘!此苦聖諦已知,知已出,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;復次,此苦集聖諦已知,已斷出,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復次,苦滅聖諦已知、已作證出,所未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;復次,苦滅道跡聖諦已知、已修出,所未曾聞法,當正思惟。時,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。」
「諸比丘!我於此四聖諦三轉十二行不生眼、智、明、覺者,我終不得於諸天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聞法眾中[2],為解脫、為出、為離,亦不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我已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生眼、智、明、覺,故於諸天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聞法眾中,得出、得脫,自證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爾時,世尊說是法時,尊者憍陳如及八萬諸天遠塵離垢,得法眼淨。
爾時,世尊告尊者憍陳如:「知法未?」
憍陳如白佛:「已知,世尊!」
復告尊者憍陳如:「知法未?」
尊者拘隣已知法故,是故名阿若拘隣。
尊者阿若拘隣知法已,地神[4]舉聲唱言:「諸仁者!世尊於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法輪,諸沙門、婆羅門、諸天、魔、梵所未曾轉,多所饒益,多所安樂,哀愍世間,以義饒益,利安天人,增益諸天眾,減損阿修羅眾。」
地神唱已,聞虛空神天[5]、四天王天、三十三天、炎摩天、兜率陀天、化樂天、他化自在天展轉傳唱,須臾之間,聞于梵天身。梵天乘聲唱言:「諸仁者!世尊於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三轉十二行法輪,諸沙門、婆羅門、諸天、魔、梵,及世間聞法未所曾轉,多所饒益,多所安樂,以義饒益諸天世人,增益諸天眾,減損阿修羅眾。」世尊於波羅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轉法輪,是故此經名轉法輪經。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【析辨】
本經是描述佛陀初成道後,最早對眾生的說法,其內容就是四聖諦。在經文的結尾,佛陀自稱之為「轉法輪經」,南傳稱為「法輪轉起經」[6]。對於佛初轉法輪教導五比丘,一般依其內容的三次教導四聖諦,稱之為三轉四諦。第一次稱為示轉,主要說明世出世間的真相,讓大家了解有四聖諦這樣的真理。第二次稱為勸轉,是勸說大家不只要了解四聖諦,更進一步要去實踐修行。最後稱為證轉,就是以自己的修證為證明,告訴大家只要能依教導去實踐,都能得到離苦得樂的結果。三轉四諦也可依佛教常說的境、行、果來對應說明。初轉是境,也就是說明道理和方法;勸轉是行,即明白了道理更要進一步去實踐;證轉是果,即如法實踐後所得到應有的結果。佛陀三轉四諦循序漸進、次第修行的道理,常被現今的佛教徒給忽視。他們一不聽經聞法,不想去了解佛法的道理;二不如理作意、不如法修行,不按照佛陀的教導腳踏實地去實踐,整天把修行掛在口頭上,忽略境、行的過程,卻一心急於修證得果,到頭來不免徒勞無功,更甚而誤入歧途。
- ↑ 眼、智、明、覺等四字都是在說明「智慧」的生起。眼比喻法眼,如阿含經得初果名「法眼淨」。智即「智慧」。「明」是針對無明而言,如說:「比丘!如是觀眼無常,乃至如是知、如是見,次第無明斷,明生。」(T2,51c)。「覺」指證悟解脫之義。阿毘達磨則以八忍八智來解釋:「此中眼者,謂法智忍。智者,謂諸法智。明者,謂諸類智忍。覺者,謂諸類智。復次眼是觀見義,智是決斷義,明是照了義,覺是警察義。」《大毘婆沙論》卷79(T2,411a)。
- ↑ 「天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等聞法眾」指當時與佛教的弘化比較有相關聯的眾生。「天」一般指天道眾生,但《阿含經》中的天常指六欲天或「忉利天」。「魔」(Māra)早期指「夜摩天」(Yāmā),在《雜阿含經》中魔王波旬常來擾亂佛和佛弟子的修行,後來則專指他化自在天王及眷屬。「梵」指大梵天,為初禪所攝,傳說中大梵天王曾請佛說法。
- ↑ 拘隣:即「憍陳如」的另譯,同為音譯。
- ↑ 地神:行走於地面的天眾。
- ↑ 虛空神天:飛行於空中的天眾。
- ↑ 莊版《相應部》56-1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