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01 四圣谛 - 三转四圣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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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阿含经 第378经 杂阿含经 第380经
3.12 缘起法 - 不实来去 4.02 四圣谛 - 正法要

佛刚成道不久,住在波罗㮈鹿野苑中仙人住处。这时,佛陀告诉五比丘:“这是苦圣谛,你们从来不曾听闻过,应当要深深地思惟,如此就慢慢能生起真实的智慧。除苦圣谛外,还有苦集、苦灭、苦灭道圣谛,这些也都是你们所不曾听闻过的道理,要好好思惟,如此就能开智慧。”

佛陀接着说:“苦圣谛即人生是苦,你们要真实了解、肯认;苦集圣谛即是苦的原因,你们应当要去断除;苦集灭圣谛就是灭除苦因的境界,你们要去体证;苦灭道圣谛即是灭除苦因的方法,你们要去实践。”

佛陀再说:“人生是苦,我已确知,并已从中出离。苦的原因我也已经知道,而且也已断除。苦因灭后的境界我已知道,而且也已真实的体证。最后,灭苦因的方法,我不但已知道,而且也已经完全实践。”

佛陀最后说:“比丘们!我如果对这四圣谛的三转十二行相没有真实的了知体证的话,我就不会在这一切的天、魔、梵、沙门、婆罗门等等的闻法众中,宣称我已证得无上正等正觉。”

【原文】《杂阿含》379 经(T2, 103c)

如是我闻:一时,佛住波罗㮈鹿野苑中仙人住处。尔时,世尊告五比丘:“此苦圣谛,本所未曾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[1]。此苦集、此苦灭、此苦灭道迹圣谛,本所未曾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。”

“复次,苦圣谛智当复知,本所未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,苦集圣谛已知当断,本所未曾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。复次,苦集灭,此苦灭圣谛已知当知作证,本所未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,复以此苦灭道迹圣谛已知当修,本所未曾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。”

“复次,比丘!此苦圣谛已知,知已出,所未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;复次,此苦集圣谛已知,已断出,所未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。复次,苦灭圣谛已知、已作证出,所未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;复次,苦灭道迹圣谛已知、已修出,所未曾闻法,当正思惟。时,生眼、智、明、觉。”

“诸比丘!我于此四圣谛三转十二行不生眼、智、明、觉者,我终不得于诸天、魔、梵、沙门、婆罗门闻法众中[2],为解脱、为出、为离,亦不自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我已于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生眼、智、明、觉,故于诸天、魔、梵、沙门、婆罗门闻法众中,得出、得脱,自证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”

尔时,世尊说是法时,尊者㤭陈如及八万诸天远尘离垢,得法眼净。

尔时,世尊告尊者㤭陈如:“知法未?”

㤭陈如白佛:“已知,世尊!”

复告尊者㤭陈如:“知法未?”

拘邻[3]白佛:“已知,善逝!”

尊者拘邻已知法故,是故名阿若拘邻。

尊者阿若拘邻知法已,地神[4]举声唱言:“诸仁者!世尊于波罗㮈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三转十二行法轮,诸沙门、婆罗门、诸天、魔、梵所未曾转,多所饶益,多所安乐,哀愍世间,以义饶益,利安天人,增益诸天众,减损阿修罗众。”

地神唱已,闻虚空神天[5]、四天王天、三十三天、炎摩天、兜率陀天、化乐天、他化自在天展转传唱,须臾之间,闻于梵天身。梵天乘声唱言:“诸仁者!世尊于波罗㮈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三转十二行法轮,诸沙门、婆罗门、诸天、魔、梵,及世间闻法未所曾转,多所饶益,多所安乐,以义饶益诸天世人,增益诸天众,减损阿修罗众。”世尊于波罗㮈国仙人住处鹿野苑中转法轮,是故此经名转法轮经。

佛说此经已,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。

【析辨】

本经是描述佛陀初成道后,最早对众生的说法,其内容就是四圣谛。在经文的结尾,佛陀自称之为“转法轮经”,南传称为“法轮转起经”[6]。对于佛初转法轮教导五比丘,一般依其内容的三次教导四圣谛,称之为三转四谛。第一次称为示转,主要说明世出世间的真相,让大家了解有四圣谛这样的真理。第二次称为劝转,是劝说大家不只要了解四圣谛,更进一步要去实践修行。最后称为证转,就是以自己的修证为证明,告诉大家只要能依教导去实践,都能得到离苦得乐的结果。三转四谛也可依佛教常说的境、行、果来对应说明。初转是境,也就是说明道理和方法;劝转是行,即明白了道理更要进一步去实践;证转是果,即如法实践后所得到应有的结果。佛陀三转四谛循序渐进、次第修行的道理,常被现今的佛教徒给忽视。他们一不听经闻法,不想去了解佛法的道理;二不如理作意、不如法修行,不按照佛陀的教导脚踏实地去实践,整天把修行挂在口头上,忽略境、行的过程,却一心急于修证得果,到头来不免徒劳无功,更甚而误入歧途。

  1. 眼、智、明、觉等四字都是在说明“智慧”的生起。眼比喻法眼,如阿含经得初果名“法眼净”。智即“智慧”。“明”是针对无明而言,如说:“比丘!如是观眼无常,乃至如是知、如是见,次第无明断,明生。”(T2,51c)。“觉”指证悟解脱之义。阿毘达磨则以八忍八智来解释:“此中眼者,谓法智忍。智者,谓诸法智。明者,谓诸类智忍。觉者,谓诸类智。复次眼是观见义,智是决断义,明是照了义,觉是警察义。”《大毘婆沙论》卷79(T2,411a)。
  2. “天、魔、梵、沙门、婆罗门等闻法众”指当时与佛教的弘化比较有相关联的众生。“天”一般指天道众生,但《阿含经》中的天常指六欲天或“忉利天”。“魔”(Māra)早期指“夜摩天”(Yāmā),在《杂阿含经》中魔王波旬常来扰乱佛和佛弟子的修行,后来则专指他化自在天王及眷属。“梵”指大梵天,为初禅所摄,传说中大梵天王曾请佛说法。
  3. 拘邻:即“㤭陈如”的另译,同为音译。
  4. 地神:行走于地面的天众。
  5. 虚空神天:飞行于空中的天众。
  6. 庄版《相应部》56-1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