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类:界相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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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复次、总嗢拕南曰:

总义等、光等,受等最为后。

别嗢拕南曰:

总义、自类别,似转、后三求。

“总义”:当知诸界略有二种:一、住自性界,二、习增长界。住自性界者,谓十八界,堕自相续,各各决定差别种子。习增长界者,谓则诸法,或是其善,或是不善,于余生中先已数习令彼现行,故于今时种子强盛,依附相续;由是为因,暂遇小缘,便能现起,定不可转。

  1. 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九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