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受相應

[1]復次、嗢拕南曰[2]

自性與因緣,見、染、數取趣[1][3],轉差別、道理,寂靜、後觀察。

諸受自性,應當了知;諸受因緣,應當了知;於受正見,應當了知;於受雜染,應當了知;於能受受補特伽羅,思擇、不思擇二力差別,應當了知;如是於受解脫、不解脫流轉品別,應當了知;諸有所受皆苦道理,應當了知;諸受寂靜止息差別,應當了知;於受觀察一切受相,應當了知。

  1.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九六中。
  2. https://cbetaonline.dila.edu.tw/zh/Y0030_0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