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世實有
說一切有部三世實有、法體恆存,還有法有我無,他都有一個共通的教理,共同的基本的道理怎麼樣?他意思是說法體本身它是不變的,它是一直存在的,它是歷經三世一直存在,所以叫做三世實有、法體恆存。他的三世實有並不是從時間來談,它意思是說法體本身可以存在於過去、現在、未來,所以它的實有不是說在時間相上講實有,它的實有是指法體是實有的,那麼它的法體指的到底是什麼呢?簡單的說就是構成經驗界背後的元素,構成經驗界背後的元素。
什麼叫做經驗界?就是我們能夠見聞覺知的一般這種世俗世界的東西,我們可以看得到,聽得到、聞得到、摸得到的,這一些都是經驗的現象界。他認為說經驗的現象界這些,可以見聞覺知到的這些東西是假的,包括我們這個人,身心生命的人也是假的,因為都是由許多的元素複合而成的。我講元素的時候,各位千萬不要把它誤認成一種化學元素,我講的元素其實是指的是構成現象經驗界背後的這一些質素,因為沒有其它名稱可用,所以我只好用元素,這些構成現象界背後的元素在說一切有部來講,它就叫做法體。
我更進一步來講,什麼叫做法體?比如他說我們這個身心生命,比如說這個補特伽羅的人,以人來講,這個人的身心生命所構成體,在佛教裏面上次有講到蘊處界。那麼我們以五蘊來講,他說,我們這個身心生命構成的這個人是假名,是暫時存在的,因為它是由各種元素配合和合而形成的,所以這個人是假,所以叫做我,就說是假我。但構成這個人的五蘊色受想行識的一一蘊: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,這個是真實的,所以這個就叫做法體。
比如說色,它是由地水火風所構成的,他認為說地水火風這樣的一個法體,它是真實的。所以地水火風叫做堅、濕、暖、動。那麼這樣的堅濕暖動就是它的法體,認為這樣的法體是恆存的,是不變的,是真實的,那這些法體就叫做我講的經驗界、現象界背後的元素。這些元素可以是物質的元素,比如說地水火風,也可以是精神體的元素,比如說受想行識,他認為這一些受想行識這些種種也是真實的。
因為受,是所謂的情緒作用,是一種感受,他認為說這種精神的、生理心理原理這種質素,它也是真實不變的,它也是真實的,包括受、包括想、包括行、包括識這樣的精神體,構成這些精神體的這些元素也是真實的,也稱作法體。如果各位想要更細節的去了解的話,可以去看看我們的俱舍論,我們中道佛學會裏面有一個俱舍論概要,俱舍論裏面,說一切有部就把所有的種種法體,所謂的有為法、無為法,然後生理元素、心理元素種種種種就把它分為五位七十五法。這五位七十五法全部指的都是法體,這些都是真實的,他就用這樣子的理論來談他的法體。
那麼他更複雜的理論就是這樣,他說這些法體是真實的,但問題是說,如果這些法體是真實不變的話,他怎麼來解說世事無常呢?他是說這些法體本身的體是不變的,是恆存的,但是它的作用的是可以變化的。所以如果說萬法從它的法體來講,它是恆時不變的,是三世實有的;但是如果從它的作用來講,就可以說是無常。他說怎麼回事?他說這個法體它是存在,沒錯,但是它並不是時時有作用,它必須當它的作用發生的時候,我們才有這樣的見聞覺知而產生。也就是說法體恆存,但是要等待因緣來刺激,讓法體可以產生作用。—— 《印度佛教思想史 第六講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