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喜
通常指見到他人行善而隨之心生歡喜,這裏特指因為自己清淨的行為而心生歡喜,例如因為離欲、惡不善法而心生歡喜[1]。
「隨喜」是他人有福有德,不論是誰,不論多少,雖不是我自己的功德,我也一律感同身受,心生歡喜。通常人只能為自己的幸福感到歡喜,也多半能為自己家人的幸福感到歡喜,能為親近的親友家的幸福感到歡喜;但對於陌生人的幸福,則未必覺得歡喜;甚至有人因為幸福的是他而不是我,不論他是外人或家人,很容易引起自己的妒嫉,便丟出一句酸溜溜的話來:「那有什麼了不起的。」
如果你是發了菩提心的菩薩行者,是會把一切人,乃至一切眾生的幸福當作自己的幸福了,見到他人有福,就等於自己有福;雖然自己的能力不足,無法為眾生提供多少福利,但若有他人能為眾生營福,不論是誰,不論多少,都該心生歡喜。—— 聖嚴法師《菩薩行願──觀音、地藏、普賢菩薩法門講記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