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 第187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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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以成就一法故,不復堪任知色無常,知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何等為一法成就?謂貪慾一法成就,不堪能知色無常,知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何等一法成就?謂無貪慾成就,無貪慾法者,堪能知色無常,堪能知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」[1]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「如成就不成就,如是知不知、親不親、明不明、識不識、察不察、量不量、覆不覆、種不種、掩不掩、映翳[2]不映翳亦如是[3]。
「如是知,如是識,解,受、求、辯、觸[4]、證,亦復如是。[5]
「如貪,如是恚、痴、瞋、恨、呰、執、嫉、慳、幻、諂、無慚、無愧、慢、慢慢、增慢、我慢、增上慢、邪慢、卑慢、憍慢、放逸、矜高、曲偽相規、利誘、利惡、欲多、欲常、欲不敬、惡口、惡知識、不忍貪、嗜下貪、惡貪,身見、邊見、邪見、見取、戒取、欲愛、瞋恚、睡眠、掉悔、疑、惛悴、蹁蹮、贔屓、懶、亂想、不正憶、身濁、不直、不軟、不異、欲覺[6]、恚覺[7]、害覺[8]、親覺、國土覺、輕易覺[9]、愛他家覺、愁憂惱苦,於此等一一法,乃至映翳[10],不堪任滅色作證。
「何等為一法?所謂惱苦,以惱苦映翳故,不堪任於色滅盡作證,不堪任於受、想、行、識滅盡作證。一法不映翳故,堪任於色滅盡作證,堪任於受、想、行、識滅盡作證。
「何等一法?謂惱苦,此一法不映翳故,堪任於色滅盡作證,堪任於受、想、行、識滅盡作證。」
佛說此經已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[11]
- ↑ 此處比較「貪」和「無貪」,如果成就「貪」之法,則不能【知】五蘊無常,如果成就「無貪」,則能【知】五蘊無常。
- ↑ 映翳:遮蔽。
- ↑ 此句的意思,例如「知不知」,應該是指把上句話中的「成就」替換成「知」,即:「以【知】一法故,不復堪任知色無常,知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何等為一法【知】?謂貪慾一法【知】,不堪能知色無常,知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何等一法【知】?謂無貪慾【知】,無貪慾法者,堪能知色無常,堪能知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」,以此類推。ywsz20, 8-23-2021
- ↑ 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「「觸」,原本作「獨」,今改。」
- ↑ 同上,即可把句中的「知」替換為「識」,「解」等,如:「以成就一法故,不復堪任【識】色無常,【識】受、想、行、識無常。」 ywsz, 8-21-2021
- ↑ 欲覺:欲貪的念頭。又譯為「欲尋」。
- ↑ 恚覺:生氣的念頭。又譯為「恚尋」。
- ↑ 害覺:加害別人的念頭。又譯為「害尋」。
- ↑ 何謂親覺、國土覺、輕易覺?Paul, 4-3-2023
- ↑ 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「「成就不成就」至「映翳不映翳」,為一一類。自「知」至作「證」,為八類。自「貪恚」至「惱苦」,共六五類。若依上例計算,此二經內含五七二〇經。」。可參考上述類推,可以將句中的「貪」替換為「恚」,「痴」,「嗔」等。
- ↑ http://buddhaspace.org/agama/sub/1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