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 第213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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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闻:
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“当为汝等演说二法。谛听,善思,何等为二?眼、色为二。耳声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触、意法为二,是名二法。
“若有沙门、婆罗门作如是说:‘是非二者,沙门瞿昙所说二法,此非为二。’彼自以意说二法者,但有言说,问已不知,增其疑惑,以非其境界故。
“所以者何?缘眼、色,眼识生,三事和合缘触,触生受,若苦、若乐、不苦不乐。若于此受集、受灭、受味、受患、受离不如实知者,种[1]贪欲身触、种瞋恚身触、种戒取身触、种我见身触,亦种植增长诸恶不善法,如是纯大苦聚皆从集生。如是耳、鼻、舌、身……意、法缘,生意识,三事和合触……”广说如上。
“复次,眼缘色,生眼识,三事和合触,触缘受:若苦、若乐、不苦不乐。于此诸受集、灭、味、患、离如实知。如是知已,不种贪欲身触、不种瞋恚身触、不种戒取身触、不种我见身触、不种诸恶不善法。如是诸恶不善法灭,纯大苦聚灭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法亦复如是。”
佛说此经已,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。
「著」:復次,住內法者,於二種著,應當了知二種過患。謂諸異生,於二緣識及能依受,不能了知無我性故,未離欲者,於利養恭敬增上業緣所起諸受,有第一著;已離欲者,於離諸欲緣所起諸受,有第二著。此著為因,當來生起,說名為生。又諸外道,由取著故,生諸繫縛;繫縛生故,能生一切惡、不善法,當知是名第一過患。又由此著增上力故,當於正法毘奈耶沒,及當來世生等眾苦差別而生;於現法中,此增上力為因緣故,不般涅槃,當知是名第二過患。與此相違,應知即是白品差別。
- ↑ 種:在此处有「種植」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