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 第245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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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拘留搜調伏駮牛聚落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我今當為汝等說法,初語亦善,中語亦善,後語亦善,善義善味,純一滿淨,清白梵行,謂四品法經。諦聽,善思,當為汝說。
「何等為四品法經?有眼識色可愛、可念、可樂、可著,比丘見已,歡喜、讚嘆、樂著、堅住,有眼識色不可愛、不可念、不可樂著、苦厭。比丘見已,瞋恚、嫌薄。如是比丘於魔不得自在,乃至不得解脫魔系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復如是。
「有眼識色可愛、可念、可樂、可著,比丘見已,知喜不讚嘆、不樂著、堅實,有眼識色不可愛、念、樂、著,比丘見已,不瞋恚、嫌薄。如是比丘不隨魔,自在,乃至解脫魔系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復如是。是名比丘四品法經。」[1]
雜阿含經論會編
「著處」:復有眾多魔所歸向,所有雜染著安足處,智者了知,應當遠避。謂已離欲諸異生類,繫屬定生喜樂諸處所有愛味著安足處。未離欲者,於妙五欲受為依故,憙樂、諍競、貪愛、耽染著安足處。於恩、於怨諸有情所,一切愛、恚著安足處。廣大上品能引境界,順樂、順苦,所求、所尋、所可貪愛所有三世著安足處。當知此中可欣、可樂、可愛、可意諸句差別,如前已辯[3]。不可欣者,於未來世,不可樂故;不可樂者,於過去世,由隨憶念不可樂故;不可愛者,於諸境界不可樂故;不可意者,由於諸受不可樂故。又言苦者,即於境界不可樂故。言損惱者,即於諸受不可樂故。言違背者,於過去世不可樂故。言逆意者,於未來世不可樂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