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1 缘起法 - 大空法經(不一不異)
雜阿含經 第296經 | 雜阿含經 第298經 |
3.10 自作自受(不常不斷) | 3.12 不實來去 |
有一次,佛住在拘留搜調牛聚落。這時,佛陀告訴比丘們:「我現在要為大家說梵行清淨的大空法,要用心聽,並好好思考。
什麼是大空法呢?即所謂的『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』,即是以無明為緣而有行,以行為因緣而有識,乃至生、老死等,一切唯是苦的聚合。當我說:『以生為因緣,而有老死』時,如果有人問『是誰在老死?老死屬誰?』。有人認為:『我在老死,老死屬於我,老死就是我』,這樣的看法就是所謂的『生命的本體和身體是同一的』或者是『生命的本體和身體是不同的』,這兩者本質上都是一個意思,即都認為有一個生命本體,只是描述法不同而已。認為『生命的本體和身體是同一的』人,落入斷滅見,所以不可能會有正確的修行;同樣的,認為『生命的本體和身體是不同的』人,墮入常見,也不可能有正確的修行。對這兩種極端的錯見,心不受其左右,才能向於中道。聖賢出現在世間,能如實了解生命的現象,即以生為因緣而有老死,包括有、取、愛、受、觸、六入處、名色、識、行等等都是一樣的,乃至以無明為因緣而有行。」……「各位比丘!若能離無明而生明,就不再有老死,如同將樹根砍斷一樣,就不會再有『是誰在老死?老死屬誰?』等等荒謬的問題了。」
【原文】《雜阿含》297經(T2, 84c)
如是我闻:一时,佛住拘留搜调牛聚落。
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“我当为汝等说法,初、中、后善,善义善味,纯一清净,梵行清白,所谓大空法经。谛听,善思,当为汝说。云何为大空法经?所谓此有故彼有,此起故彼起,谓缘无明行,缘行识,乃至纯大苦聚集。
缘生老死者,若有问言:‘彼谁老死?老死属谁?’彼则答言:‘我即老死,今老死属我,老死是我。’所言:‘命即是身[1]。’或言:‘命异身异[2]。’此则一义[3],而說有種種。若見言:『命即是身。』,彼梵行者所無有[4]。若复见言:‘命异身异。’,梵行者所无有。于此二边,心所不随,正向中道。贤圣出世,如实不颠倒正见,谓缘生老死,如是生、有、取、爱、受、触、六入处、名色、识、行,缘无明故有行。”
“若复问言:‘谁是行?行属谁?’彼则答言:‘行则是我,行是我所。’彼如是:‘命即是身。’或言:‘命异身异。’彼见命即是身者,梵行者无有;或言命异身异者,梵行者亦无有。离此二边,正向中道。贤圣出世,如实不颠倒正见,所谓缘无明行。
“诸比丘!若无明离欲而生明,彼谁老死?老死属谁者?老死则断,则知断其根本,如截多罗树头,于未来世成不生法。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,彼谁生?生属谁?乃至谁是行?行属谁者?行则断,则知断其根本,如截多罗树头,于未来世成不生法,若比丘无明离欲而生明,彼无明灭则行灭,乃至纯大苦聚灭,是名大空法经。”
佛说此经已,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。
【析辨】
此經所說的大空法和前經的第一義空法,其根本的要義是相同的,即是否定一個恒常不變的我。從經文來看,二經的差別在於,第一義空重於分析蘊、處、界的和合無自性,其「空」= 無自性;而本經從緣起十二有支的流變上談無我,此時的「空」= 無我。與第一義空同樣的道理,生命現象依於緣起法則而不斷地向前推移,這前後相續的生命現象中本沒有一個不變的「我」。所以經上說,依「生」為因緣而有老死,此中並沒有一個所謂的「我」在生或老死。如果認為有一個「我」,那「我」的安立就會有兩種狀況,即依此身心為我,就是上述的「命即是身」;或者認為此身心外有一個恒常的我,就是「命異身異」。佛說這兩種認識都是錯誤的,因為都落入有「我」見。
現實中,「我見」也有兩種不同的表現。一種認為「我」即是現前的這個身心,這就落入斷滅見。因為一旦現前的這個身心死亡了,「我」也就跟著消失殆盡了,如現代醫學就是抱持著這種觀念。他們認為的生命無外乎就是生理的各種作用,一旦這個身體死亡,生理作用停止了,「我」也就跟著消失了。所以現代醫學並不承認有精神的個體,當然更不承認有三世輪迴等等。另一種則相反,認為在這個身心之外有一個不變的「我」(
ātman
)在不斷輪迴。這一期的身心就算是死亡了,離於身心的真我還是不變的存在,這就落入常見,婆羅門教和印度許多外道就是這種認知的典型。而離於實我的錯謬,即能離於斷、常兩邊,依這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流成立一個變動的「假我」,才是佛所說的「我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