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阿含經 第309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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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瞻婆國揭伽池側。
爾時,尊者鹿紐來詣佛所,稽首禮足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世尊!如世尊說,有第二住[1],有一一住[2]。彼云何第二住?云何一一住?」
佛告鹿紐:「善哉,善哉,鹿紐!能問如來如是之義。」
佛告鹿紐:「若眼識色可愛、樂、念、可意,長養於欲;彼比丘見已,喜樂、讚嘆、系著住,愛樂、讚嘆、系著住已,心轉歡喜,歡喜已深樂,深樂已貪愛,貪愛已厄礙。歡喜、深樂、貪愛、厄礙者,是名第二住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鹿紐!有如是像類比丘,正使[3]空閒獨處,猶名第二住。所以者何?愛喜不斷不滅故,愛欲不斷、不知者,諸佛如來說第二住。
「若有比丘,於可愛、樂、念、可意,長養於欲色,彼比丘見已不喜樂、不讚嘆、不系著住;不喜樂、不讚嘆、不系著住已,不歡喜,不歡喜故不深樂,不深樂故不貪愛,不貪愛故不厄礙。不歡喜、深樂、貪愛、厄礙者,是名為一一住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說。鹿紐!如是像類比丘,正使處於高樓重閣,猶是一一住者。所以者何?貪愛已盡、已知故,貪愛已盡、已知者,諸佛如來說名一一住。」
爾時,尊者鹿紐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作禮而去。
- ↑ 第二住:有別人同住;不好(不是第一)的止住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與伴同住」。此經下文把貪愛比喻為與自己同住的同伴,如果只是表面上獨住,內心卻仍然為五蘊繫著、貪愛,則和與他人同住沒有什麼區別。
- ↑ 一一住:獨自而住;最好的止住。相當的南傳經文作「獨住」。
- ↑ 正使:縱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