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2.08 集聖諦 - 懺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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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.07 宿命論 6.2.09 命終時無懼

佛陀教導首迦長者:「有些業會讓眾生受盡完整的地獄之報:有眾生造作了墮地獄的業,之後又無慚無愧,不知悔改,反而覺得高興,並且更造重業,譬如提婆達多等之類的。如果是這種情況,就會完全受盡地獄的業報。另外有一種業會讓眾生只受一半的地獄之報,不會完全報盡:如果有人造了下地獄的業,而後心生畏懼,生起慚愧心,懺悔捨離之前所造的惡行。這樣的話,就算下了地獄,也只會受一半的報期就結束了。

還有一種業,雖墮地獄,但一下子就能出來了。如果有眾生造了墮地獄的重業,但造後產生畏懼,對佛法產生真實的信心,生起慚愧心,慇重懺悔,而後絕不再造。如阿闍世王殺父等罪,下了地獄不久,就能脫離。」

於是世尊即說偈言:「若人造重罪,作已深自責,懺悔更不造,能拔根本業。」

【原文】《佛說業報差別經》(T1, 893b)

爾時佛告忉提耶子首迦長者言:「……復有業能令眾生盡地獄壽者:若有眾生造地獄業已,無慙無愧而不厭離,心無怖畏,反生歡喜,又不懺悔,而復更造重增惡業,如提婆達多等。以是業故,盡地獄壽。復有業能令眾生墮於地獄,至半而夭,不盡其壽:若有眾生造地獄業,積集成已,後生怖畏,慙愧厭離,懺悔棄捨,非增上心。以是業故,墮於地獄;後追悔故,地獄半夭,不盡其壽。復有業能令眾生墮於地獄,暫入即出:若有眾生造地獄業,作已怖畏,起增上信,生慙愧心,厭惡棄捨,慇重懺悔,更不重造,如阿闍世王殺父等罪,暫入地獄,即得解脫。」於是世尊即說偈言:「若人造重罪,作已深自責,懺悔更不造,能拔根本業。」

【析辨】

懺悔的梵語是kṣama,意為容忍、寬恕。最初常和「發露」一起使用而成為「發露懺悔」,即向人坦承自己的過錯並請求原諒。而後,人們用「懺悔」簡化並代替了「發露懺悔」,但涵義仍然是:坦承自己的過錯並請求原諒。本經說,如果因無知而造了重業,只要能及時生起慚愧心,慇重懺悔,而後絕不再造,就能拔除業根。我們知道,重的惡業都是起於強烈的煩惱(貪瞋癡),由身口意所造作。而煩惱不但能造惡業,更能潤養成熟業力,使之成為重報。因此,心生慚愧起慇重懺悔,並發願不再重造,即能阻止煩惱對惡業種子的潤發增長,使之緣缺不生,或即使受報也能重報輕受。這即是懺悔能拔除業根的道理。

在佛教早期,懺悔是持戒修行的一部份。即持受淨戒時,如有違犯,即以懺悔而重得清淨。後來祖師們依於大乘經教所說,將定與慧融入懺悔中,遂發展出了觀相懺悔和無生懺悔[1]。相對於觀相和無生懺,依於戒法而行使的懺悔就稱為作法懺。大體說,作法懺通常施行於僧團中,無生懺要與性空無生之理相應,不容易實踐。所以各大寺院在引導信眾修懺悔時,一般大都以觀相懺悔為主。如大家所熟知的慈悲三昧水懺、梁皇寶懺、金剛寶懺等等,大都屬於觀相懺悔。然而無論是哪一種懺悔法門,其根本意義和道理都是一樣的:即依慚愧心而起慇重懺悔,發願不再重造,阻斷煩惱對惡業種子的潤生。因此,大家到寺院去拜懺時,要謹記懺悔的根本意義,切莫只注重形式上的儀式。

  1. 智顗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第二:「今明懺悔方法,教門乃復眾多。取要論之,不過三種:一作法懺悔,此扶戒律,以明懺悔。二觀相懺悔,此扶定法,以明懺悔。三觀無生懺悔,此扶慧法,以明懺悔。此三種懺悔法,義通三藏、摩訶衍但從多為說。前一法多是小乘懺悔法,後二法多是大乘懺悔法。初明作法懺悔者,以作善事反惡事故,故名懺悔,如毘尼中,一向用此法滅罪。」(T46,484a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