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13 道圣谛 - 不孝子

来自磐中觉道 • Wiki
杂阿含经 第95经 杂阿含经 第97经
8.12 道圣谛 - 孝养父母 8.14 道圣谛 - 邪盛大会

有一次,佛陀住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,一大早搭衣持钵入舍卫城乞食。这时,有一位婆罗门,年纪很大,一手持着拐杖,一手拿钵,一户一户地乞食。佛陀看见后问他:“你年纪这么大了,为什么还出来乞食呢?”婆罗门告诉佛陀:“我家中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儿子,并为儿子取了妻子,然后就离开了家,所以才在外乞食。”

佛陀告诉婆罗门:“我念个偈诵给你,你能否回去代我转答给你儿子?”婆罗门答:“可以啊!”

这时,佛陀便说偈:

“生子心欢喜,为子聚财物,还为子取妻,自己舍离家。

鄙陋的小人,辜负了父亲,人形罗刹心,弃舍了尊老。

老马没用时,不再喂草粮,儿少而父老,在外面乞讨。

手中的拐杖,比儿子有用,可以防恶牛,帮我避险路。

也能赶凶狗,帮我暗处走,不掉落深井,草木棘刺林,

全靠拐杖力,峙立不堕落。”

婆罗门回家后,便在儿子面前将佛陀的偈诵念给大家听。婆罗门的儿子听完后,心里感到愧疚又害怕。所以赶快把他的父亲抱入家中,帮他洗澡,换干净的衣服,让他父亲做家主。

这时,这位老婆罗门心想:“我今天能够这样,完全是瞿昙的恩德,我们婆罗门经上说:‘对老师应以老师的礼仪来供养。’今天瞿昙就是我的老师,所以我应以最好的衣物供养瞿昙。”于是老婆罗门便带上最好的衣布去拜见佛陀。见到佛陀行完礼后,老婆罗门说:“瞿昙!我今天能够恢复大家长的地位,都是因为您的原故,我们婆罗门经上说:‘对老师应以老师的礼仪来供养。’您就是我的老师,所以希望您能接受我的衣布供养,请怜悯我,慈悲受纳。”

佛陀为慈悯的原故,就接受了供养,并向老婆罗门开示了种种法义。佛陀开示完后,婆罗门便欢喜地离去了。

【原文】《杂阿含》96经(T2, 26b)

如是我闻:一时,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

尔时,世尊晨朝着衣持钵,入舍卫城乞食。时,有异婆罗门,年根熟,执杖持钵,家家乞食。尔时,世尊告婆罗门:“汝今云何年耆根熟,柱杖持钵,家家乞食?”

婆罗门白佛:“瞿昙!我家中所有财物悉付其子,为子娶妻,然后舍家,是故柱杖持钵,家家乞食。”

佛告婆罗门:“汝能于我所受诵一偈,还归于众中,为儿说耶?”

婆罗门白佛:“能受。瞿昙!”

尔时,世尊即说偈言:

“生子心欢喜,为子聚财物,

亦为娉其妻,而自舍出家。

边鄙田舍儿,违负于其父,

人形罗刹心,弃舍于尊老。

老马无复用,则夺其䵃麦,

儿少而父老,家家行乞食。

曲杖为最胜,非子为恩爱,

为我防恶牛,免险地得安。

能却凶暴狗,扶我暗处行,

避深坑空井,草木棘刺林,

凭杖威力故,峙立不堕落。”

时,婆罗门从世尊受斯偈已,还归婆罗门大众中为子而说。先白大众:“听我所说。”然后诵偈……如上广说。其子愧怖,即抱其父,还将入家,摩身洗浴,覆以青衣被,立为家主。

时,婆罗门作是念:“我今得胜族姓,是沙门瞿昙恩。我经所说:‘为师者如师供养,为和尚者如和尚供养[1]。’我今所得,皆沙门瞿昙力,即是我师,我今当以上妙好衣以奉瞿昙。”

时,婆罗门持上妙衣,至世尊所,面前问讯慰劳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“瞿昙!我今居家成就,是瞿昙力。我经记说:‘为师者以师供养,为和尚者以和尚供养。’今日瞿昙即为我师,愿受此衣,哀愍故!”世尊即受,为哀愍故。

尔时,世尊为婆罗门说种种法,示、教、照、喜。时,婆罗门闻佛所说,欢喜随喜,作礼而去。

【析辨】

本经涉及到佛陀对婆罗门教生活和修行的一些看法,很有趣,里面有些问题值得探讨。婆罗门教规定教徒修行与生活必经四行期才能达完善:(一)梵行期:这是学习期,儿童成长至一定年龄,离家从师,学习吠陀和各种祭祀仪式。(二)家住期:此时期与一般在家生活一样,要就业或自办事业、结婚、生子等等。(三)林栖期:年事渐长,离家隐居森林,从事各种苦行,锻炼身心,为解脱作准备。(四)遁世期:舍弃一切财富,云游四方,乞食为生,严守戒律,置生死于度外,以期获得解脱。从经上的描述看,这位老婆罗门应是在进行其第四期的训练。然而佛陀却认为他这么老了应该在家接受儿孙的孝养,而不是这样四处流浪受苦,于是便劝他回家去。

佛陀劝他回家去的原因从故事上看,是因为佛陀认为年老后自然要在家受晚辈的孝养,而儿女们孝养父母也是天经地义之事。然而问题在于,遁世期是婆罗门生活修行的教规,老婆罗门一家也只是奉行教规而已。再说,如果真如婆罗门教所说,遁世期的目的是为求得解脱,这样多吃点苦又有何妨?

佛陀劝老婆罗门回家去,表面看是为了孝道,但从更深的意义上看,是佛陀根本就不认为婆罗门的苦行可得到解脱,因此实际上也否定了婆罗门教四期行的意义。从佛陀本身的出家修行经历来看,佛陀认为修行应趁年轻时勘破一切而出家,并非等到老了,将家产留给子女再去出家。

现今有许多中老年出家者,也同这个老婆罗门有相似之处。他们年轻时为自己的家庭妻儿努力,用尽了大半辈子的心力,蓄积了一些财富。待年纪大了之后,却将家产留给儿女,只身到寺院出家,受寺院的照顾、十方的护持,这当然是因果不符的。如若出家后能用心修学,降伏习气烦恼,善用社会经验,帮助护持三宝,那倒也难得而值得赞叹。如若不能如法修行,一出家就想当长老,或想现僧相而自己独住,或者因习气烦恼而影响僧团修行,那倒不如回家受儿女孝养的好。

  1. “和尚”(巴利upajjhāupajjhāya)义译为“亲教师”。PTS P-E Dictionary, 141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