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13 道聖諦 - 不孝子

出自磐中觉道 • Wik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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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次,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,一大早搭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。這時,有一位婆羅門,年紀很大,一手持著拐杖,一手拿缽,一戶一戶地乞食。佛陀看見後問他:「你年紀這麼大了,為什麼還出來乞食呢?」婆羅門告訴佛陀:「我家中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兒子,並為兒子取了妻子,然後就離開了家,所以才在外乞食。」

佛陀告訴婆羅門:「我唸個偈誦給你,你能否回去代我轉答給你兒子?」婆羅門答:「可以啊!」

這時,佛陀便說偈:

「生子心歡喜,為子聚財物,還為子取妻,自己捨離家。

鄙陋的小人,辜負了父親,人形羅剎心,棄捨了尊老。

老馬沒用時,不再餵草糧,兒少而父老,在外面乞討。

手中的拐杖,比兒子有用,可以防惡牛,幫我避險路。

也能趕兇狗,幫我暗處走,不掉落深井,草木棘刺林,

全靠拐杖力,峙立不墮落。」

婆羅門回家後,便在兒子面前將佛陀的偈誦唸給大家聽。婆羅門的兒子聽完後,心裡感到愧疚又害怕。所以趕快把他的父親抱入家中,幫他洗澡,換乾淨的衣服,讓他父親做家主。

這時,這位老婆羅門心想:「我今天能夠這樣,完全是瞿曇的恩德,我們婆羅門經上說:『對老師應以老師的禮儀來供養。』今天瞿曇就是我的老師,所以我應以最好的衣物供養瞿曇。」於是老婆羅門便帶上最好的衣布去拜見佛陀。見到佛陀行完禮後,老婆羅門說:「瞿曇!我今天能夠恢復大家長的地位,都是因為您的原故,我們婆羅門經上說:『對老師應以老師的禮儀來供養。』您就是我的老師,所以希望您能接受我的衣布供養,請憐憫我,慈悲受納。」

佛陀為慈憫的原故,就接受了供養,並向老婆羅門開示了種種法義。佛陀開示完後,婆羅門便歡喜地離去了。

【原文】《雜阿含》96經(T2, 26b)

如是我聞: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

爾時,世尊晨朝著衣持缽,入舍衛城乞食。時,有異婆羅門,年根熟,執杖持缽,家家乞食。爾時,世尊告婆羅門:「汝今云何年耆根熟,柱杖持缽,家家乞食?」

婆羅門白佛:「瞿曇!我家中所有財物悉付其子,為子娶妻,然後舍家,是故柱杖持缽,家家乞食。」

佛告婆羅門:「汝能於我所受誦一偈,還歸於眾中,為兒說耶?」

婆羅門白佛:「能受。瞿曇!」

爾時,世尊即說偈言:

「生子心歡喜,為子聚財物,

亦為娉其妻,而自捨出家。

邊鄙田舍兒,違負於其父,

人形羅剎心,棄捨於尊老。

老馬無復用,則奪其䵃麥,

兒少而父老,家家行乞食。

曲杖為最勝,非子為恩愛,

為我防惡牛,免險地得安。

能卻凶暴狗,扶我暗處行,

避深坑空井,草木棘刺林,

憑杖威力故,峙立不墮落。」

時,婆羅門從世尊受斯偈已,還歸婆羅門大眾中為子而說。先白大眾:「聽我所說。」然後誦偈……如上廣說。其子愧怖,即抱其父,還將入家,摩身洗浴,覆以青衣被,立為家主。

時,婆羅門作是念:「我今得勝族姓,是沙門瞿曇恩。我經所說:『為師者如師供養,為和尚者如和尚供養[1]。』我今所得,皆沙門瞿曇力,即是我師,我今當以上妙好衣以奉瞿曇。」

時,婆羅門持上妙衣,至世尊所,面前問訊慰勞已,退坐一面,白佛言:「瞿曇!我今居家成就,是瞿曇力。我經記說:『為師者以師供養,為和尚者以和尚供養。』今日瞿曇即為我師,願受此衣,哀愍故!」世尊即受,為哀愍故。

爾時,世尊為婆羅門說種種法,示、教、照、喜。時,婆羅門聞佛所說,歡喜隨喜,作禮而去。

【析辨】

本經涉及到佛陀對婆羅門教生活和修行的一些看法,很有趣,裡面有些問題值得探討。婆羅門教規定教徒修行與生活必經四行期才能達完善:(一)梵行期:這是學習期,兒童成長至一定年齡,離家從師,學習吠陀和各種祭祀儀式。(二)家住期:此時期與一般在家生活一樣,要就業或自辦事業、結婚、生子等等。(三)林棲期:年事漸長,離家隱居森林,從事各種苦行,鍛鍊身心,為解脫作準備。(四)遁世期:捨棄一切財富,雲遊四方,乞食為生,嚴守戒律,置生死於度外,以期獲得解脫。從經上的描述看,這位老婆羅門應是在進行其第四期的訓練。然而佛陀卻認為他這麼老了應該在家接受兒孫的孝養,而不是這樣四處流浪受苦,於是便勸他回家去。

佛陀勸他回家去的原因從故事上看,是因為佛陀認為年老後自然要在家受晚輩的孝養,而兒女們孝養父母也是天經地義之事。然而問題在於,遁世期是婆羅門生活修行的教規,老婆羅門一家也只是奉行教規而已。再說,如果真如婆羅門教所說,遁世期的目的是為求得解脫,這樣多吃點苦又有何妨?

佛陀勸老婆羅門回家去,表面看是為了孝道,但從更深的意義上看,是佛陀根本就不認為婆羅門的苦行可得到解脫,因此實際上也否定了婆羅門教四期行的意義。從佛陀本身的出家修行經歷來看,佛陀認為修行應趁年輕時勘破一切而出家,並非等到老了,將家產留給子女再去出家。

現今有許多中老年出家者,也同這個老婆羅門有相似之處。他們年輕時為自己的家庭妻兒努力,用盡了大半輩子的心力,蓄積了一些財富。待年紀大了之後,卻將家產留給兒女,隻身到寺院出家,受寺院的照顧、十方的護持,這當然是因果不符的。如若出家後能用心修學,降伏習氣煩惱,善用社會經驗,幫助護持三寶,那倒也難得而值得讚嘆。如若不能如法修行,一出家就想當長老,或想現僧相而自己獨住,或者因習氣煩惱而影響僧團修行,那倒不如回家受兒女孝養的好。

  1. 「和尚」(巴利upajjhāupajjhāya)義譯為「親教師」。PTS P-E Dictionary, 141.